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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设立总部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陈默   时间:2023-07-21 08:07   阅读量:11836   

7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上海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表示,根据《行动方案》,上海将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设立总部,支持优质跨境电商企业纳入上海外贸重点企业。

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能级

“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设立总部。”申卫华表示,《行动方案》提出,上海将支持优质跨境电商企业纳入上海外贸重点企业,享受通关、税务、外汇等便利化政策,给予相关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跨境电商出海品牌企业注册境外商标、申请境外专利等给予支持。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为传统外贸企业提供快速入驻审批、流量扶持等。

申卫华表示,《行动方案》指出,上海将推进跨境电商邮路出口落地,按规定对跨境电商监管场所软硬件投入等费用给予支持。制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试点方案。大力培育网站运营、软件开发、国际物流、跨境结算等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对接中欧班列。搭建覆盖海港、空港的跨境电商物流撮合服务平台。

支持跨境电商人民币业务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支持上海地区的银行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直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服务,也支持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跨境人民币业务部主任施琍娅表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支持跨境电商人民币业务,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丝路电商”跨境贸易使用自由贸易账户和人民币结算,探索境内银行与境外支付机构合作为“丝路电商”提供全流程配套金融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全力推进上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施琍娅表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多样、低成本的结算渠道。同时,将降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主体的经营成本。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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